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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959     * 贴子主题:青岛这个项目发生事故,致一人死亡,详情披露!

帅哥:qd0532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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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:2024/7/4 16:43:27
近日,青岛市市北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期“11·18”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披露。2023年11月18日11时55分许,市北区长沙路18号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期电梯井内1人受伤,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发生事故地点位于二期7号楼,该楼共有电梯6部,发生坠落的电梯井为7#DT06电梯井。 [img]/tp/2024/0704/1642096620.jpg[/img]
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期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以东、黑龙江路以西、长沙路以南、蚌埠路以北,项目包含5、6、7、8、9号楼5个单体及地下车库,其中8、9号楼为多层公共建筑,5、6、7号楼为一类高层公建,项目用地面积20699.20m²,总建筑面积95763.99m²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8048.94m²,地下建筑面积17715.05m²,结构形式高层公建为框架剪力墙结构,多层公建及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。项目于2020年10月27日开工建设,现外立面已施工完成,楼内装饰及室外园林处于竣工收尾阶段。
[img]/tp/2024/0704/1643030657.jpg[/img]
建设单位为青岛利盛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利盛置业公司”),利盛置业公司作为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期建设单位,是事故发生电梯的产权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。
行政处罚建议1、明成日盛公司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,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,且该单位同时存在漏报行为,建议市北区应急管理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和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》(省政府令号)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。
2、利盛置业公司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,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,建议市北区应急管理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,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。
3、利盛置业公司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,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,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四川明成日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违反了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七条的规定。
帅哥:guanzhenwi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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